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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用办函〔2022〕18号)关于加强行政强制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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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用办函〔2022〕18号
关于加强行政强制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陕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2〕33号)精神,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水平,现就加强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报送工作再次安排通知如下:
1.加快归集填报。按照《关于做好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上报的通知》(宝信用办函〔2022〕5号)要求,限期编制完善本县区、本部门“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依照数据标准整理归集自2022年4月1日起产生的5类行政事项信息,填报至市信用平台。报送入口为市信用平台--数据采集--其他信用数据采集--对应模板。
2.自查整改完善。上半年已报送市县部门“行政管理事项目录”,详见信用宝鸡网站通知公告栏。请未报部门查看参考并尽快编制本部门目录。已报部门进行查缺补漏和修改完善。
3.信用承诺管理。市县所有部门签订5类行政管理信息承诺书,形成正式扫描件,和编制完善的“行政管理事项目录”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反馈至信用办邮箱。市信用办据此开展抽查和通报工作。
联系人:张柏杨 3263081 bjsxyb@126.com
附件: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工作承诺书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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