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6-01-08  来源:眉县    浏览次数:463

眉县公安局2025年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眉县经济建设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一是认真收集信用信息数据按照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实施方案》、《眉县公安局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省级目录做好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助推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制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公安行业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根据我局权责清单和职责、将行使的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按照市信用办要求,统一进行归集公示,对公安行政执法和管理中涉及的所有执法和管理相对人(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实行公安行政管理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联合惩戒措施。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快速查询执行信息及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交警大队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驾照及车辆信息。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户籍及宾馆住宿信息。出入境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护照、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信息。看守所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决定拘留的被执行人,及时接收关押。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将以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局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不断细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再加压,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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