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举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启用仪式

发布时间:2021-07-27  来源:岐山县    浏览次数:874

 7月15日,岐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引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玉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尚义,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袁小平,县政协副主席李瑾出席启用仪式。县政府督察专员杨天绪主持启用仪式。各有关部门领导、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负责同志、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参加了启用仪式。

岐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岐山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一部分,突出县域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作用,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服务。中心内设置行政复议、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窗口,安排专业人员坐班,并设置“律师岗”,聘请专业律师开展法律咨询,参与人民调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启用仪式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永林介绍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简况,县公证处主任贾锁平做了表态发言,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袁小平做了讲话。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引祥与县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广共同开启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门。

袁小平副县长指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岐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设立,为广大群众咨询法律事务、寻求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事项、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更为便捷、迅速、权威的渠道和途径。袁县长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一要热情接待群众,使他们有求而来、满意而归。二要优质服务群众。利用自身专业的法律知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三要提高办事效率。快速办理群众的各种法律诉求,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公信力。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努力把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县对外形象的示范窗口,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启用仪式结束后,各位领导及参会人员观摩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有居民群众就各自的法律问题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便民高效服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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