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翔开出大额“环保罚单” 金额高达85万元!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凤翔区    浏览次数:657

近日,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被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开出85万元罚单。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熄焦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氰化物、挥发酚等4项指标,超过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

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处以责令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线限制生产,限制产能控制在保持满足冶炼所需焦炭所需最低水平,即每日焦炭出炉量不得超过80炉(1400吨)的行政处罚,并处捌拾伍万元整(小写:85000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东岭集团发布的《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进展报告(2022-2023)》显示,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是陕西东岭集团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赵小强,地处凤翔县长青工业园,注册资本14亿元,现有员工1800余名,各类技术专家50余人。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铅锌冶炼及焦化生产,拥有密闭鼓风炉铅锌冶炼和捣固炼焦生产线各一条。其中,冶炼生产系统年产精锌6.7万吨、精铅3.3万吨、副产品有工业硫酸、阳极泥等;焦化生产系统采用捣固炼焦技术,选用TJL4350F型焦炉,年产二级冶金焦70万吨,副产品焦炉煤气(干)350×106NM3、煤焦油3万吨、硫铵10270吨、粗苯8200吨,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1年12月国家工信部第六批公告)。

来源:陕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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