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关掉“美颜”灯诚信经营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陇县    浏览次数:105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近日,陇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发放提醒函,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与知晓度,引导经营者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升消费者对“生鲜灯”欺骗性的认知。
    强化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整治以大型商场超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生鲜肉、熟食、蔬菜类等销售经营主体,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对各类销售主体照明设施的使用是否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要求在2023年12月1日前一律停用并及时更换灯具,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本来的样子”。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指导10家大型商超、56户生鲜肉、熟食、蔬菜类等销售经营主体规范“生鲜灯”的使用。
    下一步,陇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持续加强新《办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成效,推动新《办法》的高标准贯彻实施,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强化监督执法,提高监管干部能力素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让群众吃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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