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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用办函〔2021〕1号)2020年度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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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用办函〔2021〕1号
2020年度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着力解决全省“双公示”工作中存在的瞒报、迟报、数据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和公示有关情况的通报》(陕发改财金〔2021〕77号),明确指出我市部分县区“双公示”报送情况滞后等问题,并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好工作落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双公示”工作质量,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查找差距,补齐短板。现将全市各有关部门及县区2020年“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公示”报送情况
2020年度我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总计14875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报送147076条,行政处罚信息报送1681条。2020年中旬我市信用平台正式上线,“双公示”信息报送路径由省信用平台转换至市信用平台,其中经省平台统计,我市报送“双公示”信息总计96717条;经市平台统计,报送“双公示”信息总计52040条,许可、处罚信息报送及时率仅为2.44%、1.54%(详见附件1、2),税务局行政许可、处罚,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等信息已通过省业务系统实现省市信用平台共享(详见附件1“省平台共享”项)。据省通报,我市县区中扶风县、太白县2020年度“双公示”信息报送为0(详见附件3)。
二、有关要求
1.加强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落实双公示工作,确保信用信息保质保量按时报送,公示信息内容填报说明见附件4。为提高双公示信息质量,按照双公示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安排,市信用办将省信用办下发的错误数据表(Excel文档)分发给各有关部门,请各部门联系人收到错误数据表后,及时按照表内错误提示修改错误数据并反馈修改结果。
2.全面切换使用市信用平台。市平台上线后,仍有部分单位向省平台报送信息,容易造成数据重复和错误。近期省平台正在进行二期改造,原有平台账号将停用。请还未切换至市平台的单位尽快联系大数据局,连接政务外网登录市信用平台报送信用信息。如有问题请联系市县信用办加入“信用宝鸡工作群”(微信)。
3.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不再报送。市县行政审批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宝鸡市“监管一网通”暨事中事后监管云平台”录入的信息——特别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注册登记类信息,不再录入市信用平台,以免造成数据重复和错误。已录入上述系统的信息会共享至省信用平台并推送回市信用平台。
联系人:张柏杨 电话:3263081
附件:1.2020年市平台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2.2020年市平台市级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3.省平台县级部门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字段详细说明
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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